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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河口区实验幼儿园采暖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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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河口区实验幼儿园采暖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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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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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山东省河口区实验幼儿园采暖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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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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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河口区实验幼儿园采暖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河口区实验幼儿园采暖改造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东河国资政采[2015]043号 三、采购项目情况:
工程名称: 本工程已经批准建设,主要内容为: 拆除南北教学楼和餐厅铁管线式管线、老式铸铁暖气片,更换新式热水管线1200米、铜铝复合暖气片125组。 本项目投资概算为46万元人民币。 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年度建设资金已基本到位,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 2015年5月6日8时00分至2015年5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河口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国资中心窗口 3.方式: 谈判文件详见谈判公告附件,免费下载谈判文件。
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到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现场登记并报名,不按规定报名后果自负。 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有关原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标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东营市外报名企业需提供2014年度(有效)或2015年度东营市外埠企业资质验证证明、省外企业需提供山东省外埠企业入鲁许可证、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供应商开标时必须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同时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含)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售价: 免费。
五、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5年5月21日14时00分至2015年5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河口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02室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5年5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河口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02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东营市河口区实验幼儿园 2.地址: 东营市河口区海宁路1411号 联系人: 李春旭 联系方式: 3652882 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地址: 东营市河口区河聚路20号 联系人: 李晓静 联系方式: 0546-3631059 附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 发布人: 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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