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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15年蛟河林业实验区管理局水源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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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15年蛟河林业实验区管理局水源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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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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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吉林省2015年蛟河林业实验区管理局水源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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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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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项目编号: HZZB-1506.) 2015年蛟河林业实验区管理局水源工程,已由蛟河市水利局文件以蛟水发[2015]2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吉林省蛟河林业实验区管理局。 建设资金为国投资金。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本项目施工共分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坝长150m,坝顶宽3.0m,最大坝高6.0m,大坝上游坡比为1: 2.5,护坡为干砌块石护坡。 详见招标文件。
2、工程建设地点: 蛟河市前进林校; 3、计划开工日期: 2015年 6 月 10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 10 月 10 日。
4、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二、资格审查条件 1、施工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监理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并且质量合格以上。
3、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4、符合资格条件的每个潜在投标人可申请施工1个标段的投标,可申请监理1个标段的投标。
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发售 1、购买招标文件要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行贿犯罪查询书(蛟河市检察院查询)、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证明书上述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真迹的授权委托书;外省施工企业还需按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2、招标文件在吉林恒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蛟河市民主街政府11号住宅楼1-201)购买,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册,售后不退。
3.3发售时间: 2015年5月 5日至2015年5月 11日,每天上午9: 00至下午16: 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5月27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 蛟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1.8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如有拦标价,超出拦标价为废标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同一时间、地点公开招标,届时请投标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准时参加。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吉林省蛟河林业实验区管理局 联系人: 张平 电话: 0432-65063635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恒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蛟河市民主街政府11号住宅楼1-201 联系电话: 0432-67227157传真: 0432-67227157联系人: 刘晓娜 2015年5月5日 2015-05-05 14:2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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