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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南岭校区基础实验楼综合维修工程施工招标 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QKZB2015-0505(SG)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大学南岭校区基础实验楼综合维修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以教财函[2015]3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吉林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吉林大学南岭校区基础实验楼综合维修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吉林大学南岭校区;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6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8月31日,工期91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 : 各专业应严格按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施工工艺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施工,各分部分项质量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 , 并具备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 (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 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5 月 7 日至 2015 年 5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公司(长春市高新区众恒路500号)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建造师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5 月 26 日 13 时 30 分,地点为 长春市政务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拾五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万方招标网、本网站、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吉林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 地 址: 吉林大学南岭校区 联 系 人: 刘老师 电话: 0431-85095972 张老师 电话: 0431-85095449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千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高新区众恒路500号 联 系 人: 尹女士 电话: 0431-89180548 2015 年 5 月 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