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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环境监测站2015年度实验室仪器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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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环境监测站2015年度实验室仪器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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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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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上海市闵行区环境监测站2015年度实验室仪器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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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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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闵行区环境监测站2015年度实验室仪器采购招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 (3)本项目包件一: 过滤式通风试剂柜、包件三: 红外线烟气分析仪和包件四: 全自动红外分光油分析仪不采购进口产品;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 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13]19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上海市闵行区环境监测站2015年度实验室仪器采购招标项目 2、招标编号: SHXM-00-20150506-1969(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 15310001) 3、预算编号: 12-15-0433101,12-15-0433201,12-15-0433301,12-15-0433401,12-15-0433501,12-15-04341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包件一: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系统和过滤式通风试剂柜壹套和贰套 政府采购编号: 12-15-0433201、12-15-0433501项目预算: 人民币86万元整 包件二: 新增吴泾子站PM2.5测试仪、气象系统、柜机壹套 政府采购编号: 12-15-0433101项目预算: 人民币45万元整 包件三: 红外线烟气分析仪贰套 政府采购编号: 12-15-0433301项目预算: 人民币43万元整 包件四: 全自动红外分光油分析仪 壹套 政府采购编号: 12-15-0433401项目预算: 人民币29.8万元整 包件五: 便携式GC-MAS零件更新壹套 政府采购编号: 12-15-0434101项目预算: 人民币30万元整 包件选择: 本项目分5个独立包件,合格的投标人可任选包件投标。
5、交付日期: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6、交付地点: 上海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05-06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05-26,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 />无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 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 2015-05-27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 2015-05-27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 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1403室(具体开标会议室以大屏幕显示为准) 2、开标地点: 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具体开标会议室以大屏幕显示为准)。 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本项目采用上海政府采购平台线上操作方式,请投标人在开标时携带本企业CA数字认证证书和笔记本电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潜在供应商请于北京时间2015年5月6日-2015年5月2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为: />(2)有意参与竞争的潜在供应商(或采购)可于法定工作日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前台直接支付招标(或采购)文件购置费,也可通过网上支付、贷记凭证或电汇方式将招标(或采购)文件购置费直接支付到以下账户:
a)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曹家渡支行 b) 户名: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c) 账号: 215080920510001 d) 查询电话: 021-62791919×143 (3) 通过网上支付、贷记凭证或电汇方式支付时,请务必在付款附言中注明: “招标(或采购)文件购置费/招标编号”。
(4)对于未按上述要求支付招标(或采购)文件购置费的潜在供应商,招标(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提交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对已经受理的投标(或响应)文件也将提请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小组或询价小组)作无效投标(或响应)文件处理。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上海市闵行区环境监测站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莘凌路248号 地 址: 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邮 编: 201100 邮 编: 200040 联 系 人: 周南星 联 系 人: 徐迪 电 话: 64889580 电 话: 62791919×120 传 真: 64889580 传 真: 62791616×120 电子 邮件: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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