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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吉县农业局安吉县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实验室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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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吉县农业局安吉县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实验室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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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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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浙江省安吉县农业局安吉县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实验室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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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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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安吉县财政局批准,受安吉县农业局委托,现就安吉县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实验室设备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JCGK2015-03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物品名称 数量 规格型号技术要求 预算 1 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实验室设备 55台套 2013年度预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2万元 2 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实验室设备 9台套 2015年度预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0万元 备注 采购预算人民币122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转包和分包。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 下午14: 00至17∶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 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29号(阳光大厦四楼)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3、标书售价: 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必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并一年内有效,格式自拟)。
七、投标答疑时间及方式:
2015年5月15日下午17: 00时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传真0572-5028961。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27日下午14∶00时前,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章(或法定授权委托人签字),逾期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县工行九楼)。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5年5月27日下午14∶00时整. 开标地点: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递铺镇玉华路23号九楼)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投标人携带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参加投标,供评委审查。
十二、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24000元,可用银行汇款,(一市三县)可用转帐支票,同县城可用现金支票(拒收现金)。 缴纳时间最迟应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到账(以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收据为准)。 投标保证金缴入:
帐户名称: 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浙江省安吉县支行 帐号: 1205290009000204676 十三、招标代理费用 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十四、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 安吉县农业局 联系人: 李先生电话: 0572-5440463 2、采购代理机构: 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程国嫒联系电话: 0572-5021169传真: 0572-5028961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72-5318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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